2011-06-09 03:50 新京报 我说两句(34)收养"产业化" 对于儿童收养,从美国到中国,都有中介机构提供"一条龙"的收费服务 捐赠费,相对于整个领养的花费来说,并不是大头。 迈克尔说,他们从准备申请文件起,就开始准备领养的花费。 2006年2月6日,他们所有的文件都被提交给美国的领养组织"国际儿童希望"。文件经过翻译后,被送往中国收养中心,接受审核。 "国际儿童希望"在网站上公布有一份收养所需过程和费用详单,领养一个孩子,总计要花2.6万美元。 5月20日,"国际儿童希望"发起人张雯说,分布在美国各州的国际领养组织有上百家,这些收费都是明码标价,相互间差别不多。对于收养家庭,从美国到中国是"一条龙"的收费服务。 迈克尔夫妇的资料送进中国收养中心的录入系统后,即开始等待。今年的4月1日,他们接到了电话,等来了一个健康男孩。 5月中旬,他们备足了资金来到中国。 到了中国后,一些地方收养中心或国际领养组织成立的专门旅行社,负责接待迈克尔夫妇这样的领养家庭。每个家庭在中国的旅行费用约有五六千美元。 迈克尔说,他们看到一同来中国收养的其他美国夫妇总花费大概也是3万美元。 其中,跨国领养中介组织收取费用总计约10300美元。地方福利院收取约5400美元捐赠款。此外,中国收养中心收取文件费和公证费等约950美元。 收费的,还有办理手续的职能部门。 5月23日,通过"国际儿童希望"到中国收养的艾米莉·史密斯说,"我们选择这个机构,也是因为每一笔钱的明细都很清楚。" 在不同的领养组织之间,这个价钱大同小异。曾通过华儿领养中心领养一个女儿的伊丽莎白介绍说,他们为收养孩子支付约25000美元。 据张雯介绍,美国一些大的国际领养组织虽然多为非营利性组织,但每年办理领养儿童上千名,规模达到一定数量后,其中利润累计也有数千万美元。 缺乏有力监督 民政部门几乎包揽了整个涉外收养,集送养人与审核机构于一身 涉外收养是否在利益驱动下"扩大生产"被广泛关注。 为防止福利院逐利举动,1996年7月,公安部就曾下发通知,明确规定核查被收养儿童出国护照的审批、被收养儿童身份来历。 同年8月,司法部向全国各公证处转发公安部通知,规定凡外国人在华收养中国儿童的,除办理有关公证外,必须办理儿童来源公证。公证处应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,出具实体性公证书。 但这些制约性规定,被个别违规的福利院轻松化解。 据《凤凰周刊》报道,2005年,衡阳6家福利院给买来的婴儿伪造虚假资料,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谎称婴儿是捡到的,得到派出所开具的弃婴证明,并顺利通过儿童来源公证,取得护照。 对此,法律界人士指出,这是因为收养过程缺乏有力监督。1996年成立的中国收养中心属于民政部门,有悖相互制约的法治原则。 据业内人士透露,1996年中国收养中心成立前,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争夺涉外收养项目。后来中央规定涉外收养统一归民政部管辖,收养人的公证仍在司法系统做。公证费为每笔500美元。 依照中国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弃婴的监护人只能是民政部门。而民政部门在涉外收养中既是送养人又是登记审核人。目前的收养制度下,民政部门几乎总揽了整个涉外收养,自己送养自己审查,集送养人与跨国收养的审查机关于一身。 今年3月,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福利与领养中心,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这次改名说明中国收养中心逐渐要将重心从涉外收养中抽身。 |
Wednesday, June 8, 2011
中国涉外收养“产业化” ---- 外国家庭收养中国儿童的流程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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